日前,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高速公司认为,高速公路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规定,高速公司在管理上没有瑕疵,因此不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孩童的父母在法庭上表示,高速公司修建这条公路已经快八年了,却一直没有防护栏。“高速公路上的主要通道一直没有封闭,大家都可以过。如果安上防护栏就不会出这样的事。”法院将择日宣判。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作者:武法记者袁钲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