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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草率结婚、中年人不堪重负、老年人寻觅幸福、乡下人买卖婚姻,上述种种因素让韩国2007年的离婚率跃居世界前列,仅次于美国、瑞典和英国。
据韩国统计厅最新资料显示,韩国去年共有12.46万件离婚案,每天有370对夫妇离婚,比率最高的是老年人。而根据韩国《朝鲜日报》、newsis网站等媒体的报道,24岁以下的韩国已婚男性每1000人就有48.3人离婚,1000名女性中则有50.8人离婚。这一结果让很多人感到吃惊,韩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国际形象因此大打折扣,韩国媒体甚至惊呼“韩国成了离婚共和国”。
根据统计,青年离婚者多在24岁之前结婚。他们在共同生活中只要稍遇不顺心的事,就倾向于选择分手,并不把离婚当回事。他们认为来日方长,配偶不合心意,就应立刻离婚,不会去忍耐。
韩国大田家庭法院协议离婚受理室的法官柳在博表示,“许多夫妇周末发生口角,星期一就愤怒地赶过来要求离婚”。他认为,“他们需要协商,而不是草率离婚”。每个星期一上午,许多面带怒容的夫妻冲进法院,每个人都带着不得不离婚的理由,比如互相埋怨对方家庭里让人讨厌的亲戚,女人们抱怨丈夫挣钱不多,男人们则责怪妻子花钱大手大脚。也有一些法官试图劝阻这些冲动的夫妻,但他们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努力往往徒劳无功。
而55岁以上的“黄昏离婚”,则是韩国离婚增长最快的部分。
2007年65岁以上女性离婚数较2006年增加了35.7%。与年轻夫妇冲动之下的离婚相比,韩国老年夫妇离婚多出于双方多年来的积怨。不少中老年离婚的申请者都是女性提出,其中重要的原因是无法继续忍受丈夫的蛮横霸道。
韩国从2006年起开始实施的新法规定,女性在离婚分财产时可以得到的份额由此前的30%调整到50%。这样使韩国女性在经济上的独立性越来越强,也让她们能够勇敢地对不开心的婚姻生活说“不”。
“离婚熟虑制”应运而生随着离婚率逐渐攀升,韩国法院一直饱受社会各界批评,离婚手续太容易被认为是离婚率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过去,递交离婚诉讼的夫妇当天即可见法官,如果夫妇两人当面对法官说同意离婚,离婚可在三分钟内完成。许多夫妇在气头上说出离婚,谁也不愿在那种气氛下退让,加之离婚程序过于简单容易,造成了许多不该离婚的夫妇离婚的悲剧。有心理学家认为,由于双方都在气头上,缺乏理智,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法院来者不拒、快速办理使许多夫妇悔之晚也。
从2005年3月起,韩国44个协议离婚管辖法院试行了1至4周的“离婚熟虑制”试点,成效显著。在此基础上,韩国大法院2008年6月4日宣布,从6月22日起,为防止冲动离婚而将试行多时的“离婚熟虑制”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
“离婚熟虑制”规定,离婚前必须有一段考虑时间。目前韩国的离婚程序是,向法院提交协议离婚申请书,之后提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议书,最后在法官面前明确表示同意离婚,双方即成路人。但今后在提交协议书之前,必须要经过“熟虑期”,否则不可协议离婚。有子女的夫妻离婚,熟虑时间为3个月,无子女则为1个月。离婚前让夫妻双方进行认真思考是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德国、奥地利、法国就要求离婚前必须分居3个月至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