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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觉得做一名志愿者很光荣、很骄傲。等上了大学后,看见学校招募青年志愿者,我毫不犹豫就报了名,结果还真被录取了。
第一次参加志愿者活动是去学校附近的敬老院看望老人。到了敬老院,我就和老人们聊开了,老人们都特别喜欢和我聊天。我坐在一个老婆婆身边,她慢慢地把她过去的事都告诉我。她说,她很想看见我们这些志愿者,因为我们能给他们带来节目,能与他们一起做游戏,更能给他们心灵带来籍慰和温暖。
我还去过小学支教,那里的孩子们天真烂漫,对我这个“新老师”也非常喜欢,我给他们进行“知荣辱、促和谐、学科技”科普宣讲,并向学校部分困难学生捐赠了文具、书籍等物品,看见孩子们拿到礼物后开心的笑脸,我的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欣慰。
做了一段时间的志愿者之后,我开始对志愿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前我认为从事义务工作是慈善为怀,乐善好施的表现,把义务工作看成一种单方面的施予。但现在我认为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促进社会进步的权利,同样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促进社会进步的义务。参与义务工作是表达这种“权利”及“义务”的有效形式。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志愿者自身也得到提高、完善和发展,精神和心灵得到满足。参与志愿者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文/苏雪梅 天津工业大学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