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区十分重视社区工作,认真落实社区居委会人员待遇问题,及时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自2007年以来,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塘沽区对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人员进行投保,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五险)。今年塘沽区财政发放生活补贴约610万元,担负投保费用约200万元,解决了居委会人员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