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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业男子以单位准备给员工发手机,要让领导看样机为名,骗走一手机商提供的9部样机。日前,该男子被塘沽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该男子认为量刑重,上诉至市二中院。
去年12月的一天,山东省无业男青年李某冒充本市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谎称管委会给员工发手机做福利,骗取了手机商何某的信任。后李某以让领导看样机为名,在开发区管委会内将何某所带的9部样机(价值人民币2.1万余元)骗走。后李某在本市塘沽区及深圳市将所骗手机变卖,得赃款1万余元全部挥霍。今年4月3日,李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