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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30日电背景资料:联合国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联合国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前南刑庭)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827号决议于1993年5月设立。它的总部设在荷兰海牙,负责起诉和审判自1991年以来在前南斯拉夫境内实施了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的人。
前南刑庭管辖的罪行包括严重违反1949年《日内瓦公约》的行为、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灭绝种族罪和危害人类罪。前南刑庭只追究个人的法律责任,而不追究团体或国家的法律责任。
前南刑庭由分庭、检察官办公室和书记官处组成。前南刑庭分庭包括三个审判庭和一个上诉庭,由16名常任法官和最多12名审判法官组成。检察官办公室由检察官领导,负责案件的调查和起诉。书记官处负责前南刑庭的行政管理和服务。
自第一名被告于1995年4月被移交以来,前南刑庭共起诉了161人,目前仍有37人在押。被检控的嫌犯包括前南联盟总统米洛舍维奇、塞尔维亚前总统米卢蒂诺维奇、波黑塞族前领导人卡拉季奇,以及依然在逃的前波黑塞军总司令姆拉迪奇。联合国安理会2003年通过了第1503号决议,要求前南刑庭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落实“完成战略”,在2010年完成所有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