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华网东京7月30日电(记者刘浩远)纪念中日长期贸易协议缔结30周年座谈会30日在日本东京举行,中日代表在会上表示要发扬“平等互利、互通有无、进出平衡、长期稳定”的长期贸易协议精神,为中日两国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中日长期贸易协议委员会中方主任陈健与日中经济协会理事长清川祐二等中日双方经济界代表约40人出席了座谈会。
陈健在座谈会上指出,中日长期贸易协议,作为中日贸易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协议,受到两国政府和经济界高度重视,协议的顺利执行对稳定和发展中日经贸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应给予高度评价。
陈健还说,同30年前相比,中日两国的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两国的经济互补性也在加强,我们需要在坚持长期贸易协议精神的基础上,给长期贸易协议注入新的活力和内容,这将有利于两国各自经济的发展,也是双边经贸合作进一步深化的需要。
陈健建议,中日双方应尽早就今后长期贸易协议涉及的合作研究出基本的框架思路,特别是应注意中小企业的参与,并且在节能环保、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煤炭化工、企业节能及城市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
清川祐二代表日中经济协会会长、日中长期贸易协议委员会委员长张富士夫在座谈会上发言,对长期贸易协议对日中两国经济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积极评价,并希望今后双方应继续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维护和发展长期贸易协议的各项合作。
清川祐二说,在当前世界能源资源供需日益紧迫的形势下,日中双方应通过长期贸易协议,为全球资源能源市场的稳定做出贡献,为实现低碳社会、保护地球环境而努力。清川祐二表示,日方愿意开展节能环保领域的务实合作。
在当天的座谈会上,中日双方就尽早确定本期长期贸易协议后两年合作框架内容达成原则一致。此外,双方还就2008年度日中经济协会大型代表团访华并访问四川灾区以及灾后重建合作等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