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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汉沽区滨海花园小区有这样一户居民,女主人陈桂兰曾经用自己的青春和亲情弥补破碎的家庭;她30年如一日,尽心竭力赡养毫无血缘关系的残疾叔公;她尽管文化不高,但是她却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她虽然性格内向不善表达,可是她却用行动践行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美德。
那天,去她家采访时,陈桂兰将我们迎进屋。这时,在客厅还有两个人,一个是陈桂兰的母亲;另一个是她的聋哑叔公。
陈桂兰的母亲今年86岁,虽然已是耄耋老人,可是耳不聋眼不花,眼神中透出一种历尽沧桑的精气神,过着颐养天年的生活;而陈桂兰的叔公李哑巴今年77岁。他没有结过婚,尽管不会说话,耳朵还聋,可他心里明白,知道侄媳陈桂兰心眼儿好。
此时他站在客厅中间,上身穿着蓝白细条短袖衬衫,下身穿黑色的灯笼裤,看上去给人一种凉爽的感觉。见了我们这些不速之客后,他嘴里发出含含糊糊的声音,脸上挂着微笑。从神情上看得出,这或许是老人欢迎我们的热诚表达。陈桂兰介绍说,别看我叔公是个哑巴,可心里啥数都有。
有句俗话讲:说的比做得好。而陈桂兰恰恰相反,她做的比说得好!
今年52岁的陈桂兰是一名普通乡村妇女,在交谈中她使用频率最高的词就是“没啥可说的,伺候老人是我应该做的。”这话说起来简单,其实真正做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可是,30年过去了,叔公在陈桂兰的照顾下,生活无忧,病有所医,尽情地享受着今天幸福的生活。
那么,陈桂兰究竟是怎么摊上这样一个残疾叔公,而且30年如一日,精心照料叔公这件“份外”事?不堪回首的往事又浮现眼前。
结婚,并不是为了爱情
1976年7月28日的唐山大地震,房倒屋坍,这场地震不仅改变了眼前的一切,也悄然改变着陈桂兰的命运,当时陈桂兰20岁。
在这场地震中,陈桂兰的二姐不幸罹难,家中撇下一儿两女三个孩子。当时大的只有7岁,二的5岁,小的2岁。突发的天灾打乱了姐夫家本来平静的生活,家里实在无人照看孩子。因此他只得将孩子送到岳父岳母家,让二位老人和孩子姨陈桂兰帮着照管,当时的农村负担是非常重的,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得下地挣工分维持生活。然而,心地善良的陈桂兰既想念遇难的姐姐,又努力为母亲分担活计,也同情自己的姐夫。所以她不管地里的活多么劳累,每天都要为孩子洗洗涮涮,给他们洗澡。可是没有了娘的孩子还是把家里搞得鸡犬不宁。这时姐夫李宗兴恳请岳父家同意让陈桂兰“专职”照料孩子,岳母开始说什么都不同意。最后岳父对老伴说,宗兴也真够难的!最后家里把这个“球”踢给了陈桂兰,让她自己拿主意。
此时,陈桂兰也深深陷进矛盾之中,答应吧,委屈自己;不答应吧,又担心以后孩子受委屈……而这时外男外女也已把陈桂兰这个姨当成了“娘”。最后,她一狠心走进了姐夫家,操持起这个破碎的家。
婚后不久,李宗兴二叔李哑巴的生活问题又成了焦点。家族中开始商量怎么办,执拗的二叔拿定主意,说什么也要跟仁义厚道的李宗兴一起生活,事情就这样敲定了。可李宗兴心里七上八下,这话可怎么跟桂兰说。
然而,话,不好说也得说,事,不好办也得办。回到家里,李宗兴便一五一十讲了。可令李宗兴没想到的是比自己小10岁的陈桂兰对这件事情不但没有反对,而且满口应承下来。并说,谁没老的时候,你的亲人就是我的亲人。陈桂兰话一说出口,感动得李宗兴半晌说不出话来。
当问她是什么力量支撑她走进姐夫家时,她坦然地说,是亲情,是替姐姐抚养孩子,帮助姐夫的亲情。后来陈桂兰又生了一个男孩,加上姐姐留下的三个孩子,七口之家日子虽然不怎么富裕,可在陈桂兰精打细算下还算过得去。她和丈夫每天除了在村里的碱厂上班外,早晚还要下地收拾那几亩承包地,有工资收入,地里收的粮食吃不了,叔公在家也能看看孩子,陈桂兰用爱心把这个破碎的家经营得其乐融融。然而,艰难的生活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