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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天津开发区公用事业局了解到,区内14个节能节水项目通过开发区节能办公室和专家初审。这些项目将获得补贴资金共计750余万元,实际补贴资金量将在申报项目骏工验收完毕和节能量确定后落实到位。
据公用事业局负责此项工作的李林永介绍,自开发区颁布实施《天津开发区促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和《天津开发区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重点鼓励项目名录(第一批)》以来,从去年底至今年3月份,公用事业局共收到开发区节能(水)扶持项目资格认定申请42项,其中通过节能办公室和专家初审的有14个项目。“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涉及水资源优化及节约、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李林永说,通过节能办公室和专家初审的这14个项目普遍具有符合开发区节能政策、科技含量高、节能量大和易于推广等特点,对于开发区的节能工作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
通过节能办公室和专家初审的项目,由于部分项目还没有实施,所需补贴资金量只能估算,和最后实际需要资金量会有一定的误差。“首批通过的14个项目中,共需资金补贴750余万元,实际补贴资金量要等申报项目骏工验收完毕,节能量确定后才能最终落实。”李林永说。
节能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力量继续做好宣传《天津开发区促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和《天津开发区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重点鼓励项目名录(第一批)》工作,争取让更多的区内企业熟悉政策,有更多、更好的节能项目被挖掘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