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有亲笔签名却拒绝还款,一名女子被银行告上法庭。庭上,女子辩称自己对合同内容并不知情,结果输了官司。
莉莉在天津市某企业工作,企业为获取资金,以她的名义和银行签订了购房合同,承诺按时还款,合同上还有莉莉的亲笔签名。几个月后,由于没有及时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将莉莉告上法庭,要求她归还贷款利息及滞纳金。庭上,莉莉以自己对合同内容毫不知情为由拒绝承担还款责任。但是,莉莉又不能提供支持自己合同内容不知情的相关证据。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莉莉向银行归还贷款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