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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宝林(已故),男,52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生前是东丽区检察院一名普通的检查干警。凭着对检察事业的追求和向往,在检查工作岗位上无私忘我地工作23年,2007年8月29日杨宝林在入所核查监外执行罪犯工作中因突发心脏病以身殉职,享年52岁。他给我们留下的是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光辉足迹,为自己书写了平凡而壮丽的篇章。
1984年杨宝林从部队转业回乡,安置在东丽区检察院工作,在他身上体现着“哪里需要,就在哪站岗”的军人风采。1992年因工作需要杨宝林调入反贪局,在反贪局工作的几年里他依法办案,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他懂得公正严格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权力,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检察官的天职。他对工作的执着在当地也是出了名的。1993年12月杨宝林在办理物资局经济案件时,不顾恶劣的天气和同志们出差到大庆进行案件调查。办案时,面对被调查人带来的十多名社会闲散人员的围攻,杨宝林临危不惧并义正言辞进行劝说,防止了事态的扩大;在连夜开车返回途中车坏在半路,杨宝林为了不耽搁时间,及时将调查材料送回天津结案,他不顾零下20多度的寒冷,用大衣铺在车下进行修理,当把车修好时他手脚也已经失去知觉,但他毫无怨言。因调查材料的及时送回,为物资局挽回了32万元的经济损失。另外,在侦查某厂挪用公款案件中杨宝林连续加班四天四夜,三下沈阳等地,调取证据50余份,为该厂挽回经济损失64万余元。
杨宝林在控告申诉科工作中始终遵循着“来访群众的利益是最高利益”的工作信念。2005年7月的一天,一位78岁高龄、无儿无女、腿有残疾、再嫁到东丽区华明镇的辽宁老人因其丈夫将她11万元土地开发补偿款据为己有并将她赶出家门使她流浪街头、乞讨为生,为了要回应属于自己的那份补偿款,让其丈夫继续照顾他生活,求助到检察院。这本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范围;但是,杨宝林十分同情老人的遭遇,帮助老人到法院立案,替老人写诉状并对老人丈夫进行思想教育,使老人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类似这样超出接待工作范围的事情,在杨宝林身上已不是新鲜事了,也说不清杨宝林究竟无偿为来访人提供过多少帮助。
杨宝林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和科内同志一道,深入基层派出所逐一核查监外执行罪犯共计400余人次,开展集中检察工作2次足迹遍布全区560余平方公里,每次核查回来他都及时将当日工作情况进行核对整理,并将信息报送上级部门。
2007年8月,全市开展的“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进入到核查阶段。杨宝林不顾年过半白的年龄,在兼顾驻所检察工作的同时,还全身心的投入到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之中,他忘却驾车劳苦,与核查组的同志对监外罪犯情况逐人逐项仔细核对,直至8月29日,在公安东丽分局张贵庄派出所核查工作中突发心脏病再也没有醒来。
杨宝林的一生是平凡的。他竭尽全力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他无论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都是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杨宝林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全身心的投入到崇高的检察事业,献出了年仅52岁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