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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振平,男,53岁,共产党员,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司法所所长。几年来,他带领司法所一班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2006年,北仓镇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荣誉称号,2007年,鲍振平被评为北辰区优秀公务员。2008年初,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来天津考察工作,专程到北仓镇司法所视察指导,对该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干警良好的精神面貌给予了充分肯定。
建章立制,促所政规范建设。作为第一任所长,从北仓镇司法所的建立到各项制度的完善,从人员的管理到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处处饱含着他的心血和汗水。司法所刚成立后,他积极向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争取领导支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最终在较短时间内使北仓镇司法所的办公用房、环境设施等硬件建设走在了全区司法所的前列。他善于总结工作经验,狠抓制度建设,注重规范管理。学习方面他创建了基层法制读书会制度,要求所里干部不但要抓好自身政治业务学习,还要定期深入村居,带动干部群众一起学理论、学法律,交流工作,分析案例,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工作中建立了周记实、月计划、季讲评和工作例会、定期分析等制度,并坚持每月组织村、居有关干部召开工作例会,了解掌握情况,部署工作任务。在镇主管领导主持下,每月召开工作研究会,分析问题,查找差距,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干部工作考核方面,狠抓干部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干部职责,健全完善考核方法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考核有方,奖惩有据,极大调动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他还狠抓各种记录管理,要求干部的学习笔记、工作记实和司法所会议都要有规范的检查台账或档案记录,促进了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服务大局,有效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随着镇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司法所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压力也越来越大。作为年过半百的基层司法所长,他不言难,不畏缩,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为镇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构建一方社会和谐。他以“法律六进”为依托,积极开展法制讲座、法律下乡和法制文艺汇演等宣传活动,并创建《基层法治导航》期刊,设置“信息之窗”、“基层动态”、“案例分析”、“政策法规”等栏目,不断提高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确保区重点工程和旧村改造任务的完成,他组织成立法律服务组,为村民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特别在刘园村旧村改造的日日夜夜,他连续2个多月没有休息一天,甚至连晚上的时间都在进村入户做群众工作,人跑黑了累瘦了,浑身疲惫不堪,但他毫无怨言,最终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受到领导的认可群众的满意。他坚持未雨绸缪、注重预防,定期组织村居干部进行排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他们创建的“四位一体、三调联动”预防调处矛盾机制在全区乃至全市得以推广,2007年7月,市公安局在该所召开了全市公安系统现场推动会,学习借鉴“四位一体、三调联动”的经验做法。
坚持执法理念,切实为民办实事。他立足基层,牢记宗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尽心竭力为群众实际问题。建所以来,他们每年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00多人次,代理法律事务近40件,代书各种法律文书100多件。2007年,该所在全区率先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使很多生活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免费的法律救助。来津打工的农民刘某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工作中不慎将脚砸伤,私营企业老板不但不给治疗,反将刘某解雇。刘某父子两人多次与该老板交涉未果,无奈之下求助到司法所。鲍振平详细了解事情经过,为他们代写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并告诉他们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他的帮助下,刘某父子最后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得到了医疗赔偿费15000余元。出于对鲍振平的感激之情,父子回到南方老家后,从千里之外托其同乡为所里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几年来,他们为3000多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近一千万元。扎实有效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誉,自司法所建立以来,共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信20余封,锦旗30余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