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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清,男,43岁,共产党员,现为天津市张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4年6月,成为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一名志愿者律师,致力于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2007年12月,被推选为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几年来,他以极大热情和社会责任感,不辞辛苦,积极奔走,为保护我市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努力工作着。
倾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王世清律师始终把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未成年人提供各种法律援助,促进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自己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2008年3月,某小学生丁某放学后准备乘公交车回家,上车过程中因拥挤跌倒,被公交车压成重伤,左腿全部截肢。王世清律师知道这个事故后,及时与丁某家人取得联系,他买了慰问品赶到医院看望,并表示愿意为她们提供法律援助。之后,王世清律师向丁某所在学校及负责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进行联系,了解事故经过,积极寻找目击证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与肇事公交车所属公交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经过王世清律师与交警部门的共同努力,案情最终查清,今年5月,交通事故管理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最终处理结果得到各方面认可。
在为丁某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王世清律师了解到她自幼父母离异随母亲生活,其父亲长年患病又没有收入,无法为丁某提供抚养费,她仅靠其母送报纸、做家政的微薄收入生活。丁某自幼懂事,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现在她想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这样既能为母亲减轻照顾的压力,又能继续读书。为了满足孩子的愿望,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王世清律师积极与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联系,请求有关单位给丁某转学提供支持。目前,王世清律师仍然在为丁某某转学问题努力奔走着。
把法制教育送进中小学生课堂。近年来,王世清律师发挥自身特长,积极参加我市组织的“法律进校园”活动和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织的“百城千县普法进校园”活动。在蓟县官庄中心小学的普法课堂上,王世清律师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点滴小事讲起,教育引导小学生们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团结他人;为小学生们耐心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教育他们明辨是非,坚持正义。在耀华中学的普法互动教学中,他结合发生在中学生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引起学生们极大兴趣,法律辅导课讲完后,王世清律师及时提出若干学生们感兴趣的问题与他们进行互动,加深和提高中学生们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认识,提高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普法教学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通过到中小学开展普法讲课,王世清律师已经和很多中小学生交上了朋友。现在,通过电话或网络解答中小学生们的各种问题咨询,已成为王世清律师生活里的一个重要内容。
积极为国家法制建设建言献策。国家在修订《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过程中,经常面向社会,广泛征询法律专业人员的意见,每当此时,王世清律师总是积极参与,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为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天津市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天津市商品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多部地方法规的修订过程中,身为在天津工作的执业律师,他更是责无旁贷,提出意见建议,有些建议被法规规章制定部门吸收采纳,受到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好评。特别是在《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过程中,王世清律师受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指派,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进行联系,交流沟通该条例修订的相关工作,他还与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其他律师一起查资料、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从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国家机关保护等多方面提出专业修改意见,并最终形成了包含22条修改意见建议的《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上报到市人大常委会。
多年来,王世清律师通过参加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工作,承担起自己作为一名律师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同时,他也希望有更多的律师加入到未成年人保护的队伍中来,共同携手,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