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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兴,男,44岁,共产党员,198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天津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二监区党支部书记、监区长。二十多年来,他一直坚守在监狱一线,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将自己的青春和智慧全部投入到确保监所安全稳定、不断提高未成年犯教育改造质量工作中。曾被市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获得过三等功一次、嘉奖两次。
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作为共产党员,朱玉兴不断加强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牢记共产党员职责,做到在党和人民需要时站得出来豁得出去。作为监区主要领导,他在带队伍过程中,注重抓好警察综合素质培养和廉政建设。他要求监区的警察慎用手中执法权,“执法让人服,自己要先作出”。他率先垂范,面对各种诱惑,始终保持一身正气,坚决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在服刑人员的奖惩问题上,他坚持合议制度,并严格按照合议结果作出决定,保证了执法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多年来,无论是在孩子高考需要他辅导的关键时刻,还是父母年迈需要经常探望照顾的时间里,只要是监区工作有需要,他总是随叫随到,从不向监狱领导说一句困难话;当遇有特殊任务时,他在单位更是一忙就是好几天,顾不上回家,顾不上正常的休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搬迁过程中,为确保服刑人员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他不辞辛苦,加班加点,连续一周战斗在监区里,制订措施,落实计划安排,靠前指挥,圆满完成所在建区的搬迁任务,为监狱在最短时间里完成搬迁作出了贡献。
为改造服刑人员真心付出
二十多年来,他用真心教育、感化着每一个扭曲的灵魂,使一名名服刑人员积极认罪伏法,接受改造。未成年犯王某,家在甘肃省农村,父亲在他很小时就去世了,母亲改嫁。王某自幼在社会上混日子,无人管教,并受他人唆使在天津抢劫多起,被判刑10年。王某入监后思想不稳定,抗拒改造,在监区内造成很坏影响,尤其是在其患上脑部疾病后,更感到孤独、失落,情绪消沉,对前途失去了信心,流露出自杀的念头。他了解到王某的具体情况后,组织分监区警察针对性地制定出教育转化方案,多次对其开展谈心教育,帮助王某重新树立生活信心。此外,他还先后三次拿出自己的钱为王某购买营养品,同时积极与王某的母亲和其他亲属取得联系,并安排了特殊会见。朱玉兴的真心帮教使王某深受感动,很快重新振作起来。病愈后,王某改造积极性大大提高,生产、学习和生活中表现都比较突出,多次获得改造积极分子的奖励。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雨绸缪讲法制
在长期从事未成年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中,他深刻体会到要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仅仅靠监狱内的教育改造还远远不够,关心未成年人,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还要从社会教育上入手。多年来,他结合工作实践经验,走进学校,为广大未成年人开展预防犯罪等知识的讲座。他连续四年利用业余时间,义务为天津市瀛海学校、天津音乐学院附中、天津十四中学等学校进行法制教育讲座。凭借他丰富的工作经验,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介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和危害,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和防范意识,受到学校师生的广泛欢迎和称赞。
通过点滴而平凡的工作,他在自己的岗位上作出了成绩,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以他的实际行动树立起监狱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幕后的英雄,`好`,加油.
监狱警察天天和犯人打交道,工作单调辛苦,不容易。他们很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