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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海事局“贯彻落实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宣传贯彻会上获悉,随着70多家尚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公司被纳入到《规定》范围之内,天津海事局辖区将全面实现“零安全管理体系”。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航运经济的发展也日新月异,当前航运公司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船舶安全监管的任务也越来越重。作为海上安全的监管部门,天津海事局将通过督促、指导,尽快帮助尚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公司建立健全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与防污染条件。同时,加强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监管,促进公司审核质量提高和纠正措施落实,规范天津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活动。
天津海事局船舶处鄂海明副处长表示,以此为契机,将加强辖区航运公司源头监督管理,通过建立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各类安全、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辖区航运公司健康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