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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水利局获悉,日前,投资3431万元的2008年度本市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全面竣工生效,新建成全长55公里的15条蓄滞洪区撤离路,可确保武清区、静海县和蓟县4.8万群众第一时间安全转移。
蓄滞洪区是分洪区、蓄洪区或滞洪区的统称,主要是指河堤外洪水临时贮存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起着削峰缓洪、延长下泄时间、减轻下游灾害的重要作用,是本市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市共有蓄滞洪区13处,总面积2952.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四分之一,涉及全市9个区县、113.4万人。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使受灾群众快速、安全转移是首要解决的问题。以前,蓄滞洪区范围内绝大部分村庄与外界联系的通道通行效果不太理想,无法满足大规模撤退转移需要。1989年,本市开始分年度实施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截至去年年底,累计完成投资2.72亿元,在8个蓄滞洪区共建成撤离路405公里,避水房15.4万平方米,避水楼2万平方米,避水台3.3万平方米,可解决34万人的安全避险问题。
为保证蓄滞洪区能够适时安全启用,最大限度减少启用损失,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本市继续安排投资3431万元,在永定河泛区、大黄铺洼、东淀、贾口洼、青甸洼等5个蓄滞洪区兴建以撤离路为主的安全工程。经过全体参建人员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蓄滞洪区安全建设2008年度工程已全部完工,共建成全长55公里的15条撤离路和29座穿路涵闸,其中永定河泛区3条路,长11.9公里;大黄铺洼1条路,长2.05公里;东淀2条路,长3.05公里;贾口洼5条路,长13.2公里;青甸洼4条路,长25.2公里,可确保武清区、静海县和蓟县4.8万群众及时安全转移。
该工程自6月初开工以来,天津市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严格落实各项制度,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建立起完善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经过严格的质量监测,建成后的工程全部达到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