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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东丽区新立街新立村一户普通的农家小院洒满了幸福的阳光。一年之中失去四位亲人的孤儿胡红娜被纳入政府低保救助的范围,日前,她与她的抚养人一起领到了今年前两个季度总计6000元的政府救助金,这份饱含政府关怀的礼物让这位不幸的孩子感受到了别样的温情。为着力改善民计民生,东丽区努力打造“无盲点”社会救助体系,从今年起,凡失去父母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都被正式列入救助范围,包括胡红娜在内的全区19名孤儿每人每年能够领到1.6万元的政府救助。
生活难、看病难、上学难是低收入群众面临的三大难题,东丽区以此为切入点,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构筑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作为区委区政府多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们深刻地认识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考验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块试金石,一定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带着感情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该区财政就投入1.2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及对困难群体各种形式的救助,目前在全区基本建立起以城乡低保制度、农村五保制度为核心,包括医疗救助、就学资助、就业帮助、社会互助、慈善救助等多项制度为一体,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网络,使全区近7.3万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倾情弱势群体城乡生活有保障
生活困难是特困群体面临的首要问题。为保证困难群众与其他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东丽区提出了“民计民生要率先改善”的目标,坚持“一个也不能少”、“不让一家一户过不去”的原则,着力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将救助范围和受助对象进一步延伸和增加,长期制度化救助与一次性临时救助相结合,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让他们得到了更加实惠的帮助。据统计,全区享受低保人员已由2002年5823人,增加到今年的8037人;低保金发放额由l999年的400万元,增加到2007年底的1267.12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让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保障和提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2008年1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00元调整为260元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再次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此次调标是2004年以来第六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为减少物价上涨给低保对象生活造成的影响,按照“社会救助标准要比上年翻一番”的要求,将农村低保家庭一次性补助标准由每人500元提高至每人1000元。同时,为解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边缘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制订出台了《农村困难家庭特困救助办法》,家庭月人均收入在401元至450元之内,每人每月享有60元的特困救助金。对因家庭变故出现临时困难的低保户、特困户,根据家庭实际困难给予2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临时救助,将区级临时救助资金由每年10万元提高到每年52万元。
实施医疗救助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看病难、看病贵,曾经是百姓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更是让特困群众望而生畏。但如今东丽区的低收入群众反映最多的就是“看病不犯怵、政府有救助”,这充分反映了群众对实施医疗救助制度最真实的内心感受。
东丽区新立街的闫会生一家就是医疗救助制度的受益者。去年,闫会生被医生诊断患上尿毒症,需要进行肾移植,巨额的手术费用使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由于加入了新农合,按照相关规定,闫会生不仅报销了2.5万元治疗费,此外,为进一步解决术后继续治疗的经济难题,区政府还对其给予2万元的医疗救助,每月还能领到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小闫逢人便讲:“我的第二次生命是党和政府给的,医疗救助救了我们全家!”
早在2005年,东丽区就出台了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救助对象为辖区内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低收入户的医疗需求,去年底,增加了门诊医疗补助,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发放,解决救助对象日常看病吃药问题,2008年1月为全区3000余名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发放门诊补助金30余万元。对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困难群众实施医前救助,救助额为每年2000元。扩大门诊救助病种的范围,除门诊特殊病种要求以外,又将近20种重大疾病列入救助范围。对于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较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按50%的比例对个人负担部分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最高额度5000元。对患有法定传染病的低保对象或五保对象,也列入救助范围,对传染期间的必要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给予50%的救助,全年累计最高额度10000元。根据年终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结余情况,对因患大病、重病,实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进行年度内“二次救助”,救助金额一般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0元。对患重大疾病的城市困难群众,按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的50%进行救助,个人全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东丽区共有118人次得到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额67.5万元。
困难学生有救助营造良好成长氛围
逢年过节,东丽区的许多城乡特困生家庭都会迎来一批特殊的客人,在各级领导干部的带领下,采取组织捐赠、专项救助、慈善救济等多种形式,为他们送来了节日的慰问。为确保特困生和其他孩子一样能够轻松快乐的上学,东丽区在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救助办法,最大限度地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2006年,东丽区出台《东丽区中小学特困学生救助办法》,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在校特困学生进行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的救助,在区属职专、中小学就读的特困学生,免收学杂费,在区属幼儿园入托的减免保育费,对进入特殊教育学校(班)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教育。此外,还对特困生发放节日补助,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每人300元;春节每人800元。
在东丽区,为数不多的孤儿这一特殊群体得到了特别的关注。为切实让孤儿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东丽区孤儿救助工作暂行办法》今年1月1日正式出台。由于孤儿没有直接经济生活来源,对孤儿的救助采取就高不就低的政策,将孤儿全部纳入城镇低保,全额享受城镇低保待遇及分类救助政策。对于足额享受城镇低保待遇后的孤儿,由区财政发放生活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孤儿年生活标准将随农村人均生活标准的提高而提高。对其抚养人(监护人)每月每人发放生活抚养补助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