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上午,河东区法院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齐聚河东区一家供热站内,在这里举行了一次特殊的开庭。这是河东区法院首次将诉讼中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
该案的原告侯某是河东区六纬路某小区的居民,其起诉称,今年3月5日,侯某家的暖气管开始漏水,侯某便找来小区物业要求修理。物业公司找到开发商某房地产公司的维修人员给侯某修理。维修过程中,施工人员不慎将水管弄断,水喷涌而出,导致侯某家的客厅、卧室均被水泡,室内家具、电器、地板等都被损坏。由于水量过大,随后喷出的水一直流到屋外,不但将楼梯淹泡,电梯也因进水导致漏电。侯某称,事发后,开发商同意对其损失予以赔偿,所以侯某就先自费维修了受损部分。当其修好后开发商又反悔了,不同意赔偿。于是侯某将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公司一并推上被告席,索赔经济损失10.8万余元。
由于侯某家受损部分已经修好,没有保存证据,所以法院无法认定其损失数额。而侯某一再表示如果诉求被驳回,就采取偏激手段,到开发商处闹事。法官决定联合人民调解员的力量一起对双方进行调解。今天9:30,大家围坐一起,现场十分和谐。该案主审法官表示,不管调解结果如何,他们都将尽力为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