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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出台的《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若干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设专人负责循环使用教科书的保管和消毒等工作。
被纳入循环使用范围的教科书包括自治区农村和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科学》、《艺术》(或《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初中《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每本教科书循环使用的周期暂定为三年。
为了保证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的质量和卫生消毒等问题,在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之前,自治区教育厅出台若干管理办法,要求学校要将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纳入图书馆(室)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人员协助管理,并设置防潮、防虫、防尘、防盗、防火等措施。
同时,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循环使用的教材在每学期学期末以及开学发放教材时进行全面消毒,感染传染疾病学生所使用的循环教科书不再回收。
学期末放假前,学校应组织有关人员收回学生借用的循环教科书,并按年级逐班、逐科、逐本进行检查、核对数量,认真做好核销、归类,回收时要检查是否有涂画、损毁和丢失现象,并作好登记。
同时,学校要制定学生使用循环教科书的规范制度,明确学生使用循环教科书的程序和要求,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