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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根据刚刚出台的《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本市将对重大发明专利申请予以重奖,奖金额度不设上限,进一步强化广大市民和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进而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的建设。
据介绍,根据《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本市今年的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将继续向发明专利倾斜、向职务发明倾斜、向专利工作重点单位倾斜,并鼓励国外专利的申请。其中,对重大发明专利申请予以重奖,金额不受最高资助限额限制。本市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实行市、区(县)两级资助受理发放,即天津市专利示范、试点单位以及其他专利工作重点单位的专利申请资助,及国外专利申请资助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受理发放;区县专利工作重点单位及其他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资助由所在区县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发放,受理时间从2008年10月8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