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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刘晓霞):9月19日,天津警备区、市公安局联合召开天津市驻军部队人员居民身份证首发仪式,本市驻军部队部分官兵代表领取了首批驻军部队人员居民身份证。
自我国建立和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20多年来,居民身份证得到了社会广泛应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部队人员由于没有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涉及个人权益的社会事务时存有诸多不便。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将军队、武警部队人员纳入发放居民身份证范围。按照公安部和解放军四总部的部署,本市公安机关与有关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在和平区、河东区先期进行了试点,经过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严把信息采集审核关,改造升级申领制证系统,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从现在开始,本市驻军部队人员申领发放居民身份证工作在全市陆续展开,今年年底前,驻津部队人员基本上都将领取到自己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