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天津浩天集团董事长王小毛因犯受贿罪、偷税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法院认定王小毛与原天津检察长李宝金共同受贿165万元,其旗下公司偷税639.12余万元。2006年8月,王小毛因涉嫌行贿罪被逮捕。一个多月后,与其有亲密私人关系的李宝金被中央纪委“双规”。王小毛获刑,标志着李宝金案正式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