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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精神残疾病人卖菜时,因厌烦顾客反复询问价格而将其挥刀砍伤,最终不治身亡。司法鉴定证明,其实施危害行为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河东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男子张某系外地来津人员,从事个体蔬菜销售。日前一天清晨,一位老大爷来张某摊前询问蔬菜价格,正在给他人称菜的张某在老人反复询问下感到厌烦,与大爷发生争吵,且推搡起来。之后,张某气急之下操起菜摊上切瓜的刀,朝大爷颈部捅了三刀。
老人当即报警并手捂伤口到社区医院诊治,警方随后将张某抓获。老人经医生处理包扎后转院治疗,事发两日后,因外伤、过度劳累、情绪激动等原因致冠心病发作死亡。
警方侦查发现,嫌疑人张某系精神残疾,有残疾证,每天以吃药稳定情绪。公安机关将其提交权威部门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为张某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有辨认及控制能力,属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公安机关据此将此案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