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取缔电动三轮车
电动三轮车,在南京叫“马自达”或者“山机”,在长沙叫"啪啪车",在武汉叫“麻木”。
近几年来,天津城市面貌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城市道路、桥梁都在修整的很漂亮。但是大家也都发现,在天津的大街小巷,电动三轮车正在如当初的蝗虫一样,走进我们的生活。这些电动三轮车挤占着并不富裕的道路资源,没有经过培训的驾驶者,不合格的三轮车都危及着公共交通安全,电动三轮车载客严重影响着客运市场的秩序,不达标的电动三轮车产生的污染毁坏了城市的环境,五花八门的电动三轮车满大街乱窜严重的损害了市容市貌,这些都成为人们所诟病的,取缔之声不绝于耳。
同时,电动三轮车也解决了一大批下岗失业群众的生活问题,使他们能过上基本温饱的生活,也是某些低收入者赖以生存的工具,如若取缔,必将产生一些社会问题,影响到社会的安定。
如何对待这些电动三轮车,将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棘手的问题。
建议一:回收车辆、帮助择业,严格管理。
首先政府要拿出决心和勇气,坚定在全市范围内取缔电动三轮车的决心,同时也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既代表国家意志,代表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同时又不忽视城市中社会弱势群体。
1.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对每辆车按年份不等从优折价回收,超过规定时间不再从优折价回收
2.帮助介绍就业,对愿意自谋职业不要求政府帮助就业的车主,政府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补贴。
3.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享受减免有关税费的优惠政策。
4.电动三轮车车主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以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将其纳入低保范围。
5.因取缔电动三轮车而失业的人员,可以到就业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市劳动局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一系列就业服务,为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
6.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制定有效措施,坚决制止电动三轮车返潮,加大查处力度,对仍然以身试法的电动三轮车车主一律行政拘留并没收车辆,
建议二:降低出租车租价。
降低出租车收费门槛,使得广大市民得以用原先乘坐“电动三轮车”的价钱“打的”,从而加速取消“电动三轮车”的进程。应该调整出租车计价方法,在充分考虑市民心理承受能力的同时,确保出租车司机有钱可赚、总体收入不减。
比如,我们可以借鉴武汉市的做法,武汉出租车在原先3公里起步价8元、每公里租价1.4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基价公里内分段计价收费。具体标准为,1公里内3元,1—1.5公里4元,1.5—2公里5元,2—3公里内每增加330米增收1元,分别为6元、7元、8元,3公里以后仍旧执行现行计价方法不变。武汉的出租车计价方案调整第一个月,的哥的日营业额普遍上升了30%。
我市出租车实载率一直不高。因此,只需把出租车收费价降到目前或略高于“电动三轮车”的收费水平,自然就会提升出租车实载率。
总之,只要天津市政府“依法整治、有情操作”,就能在全市范围内取缔电动三轮车,改善我们的城市面貌,规范交通秩序。
[511729]网友:交管 ip地址:[125.36.68.*] 于2008-11-20 21:00 发表评论: |
网民朋友: 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很好,为加强电动车尤其是电动三轮车的管理,自2007年以来,我们开展了认真了调研,并向市政府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意见:一是建议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订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二是建议实行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管理,对符合国家标准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登记上牌。凡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生产、销售,不予核发牌证,不得上道路行驶。三是建议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的问题。四是加强电动车管理的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市民购买目录范围内的电动车。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目前正在研究综合治理措施。 |
|
[505398]网友:交管局 ip地址:[117.9.14.*] 于2008-11-15 12:38 发表评论: |
谢谢网友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交管局对此次学习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建议活动十分重视,为做好社会各界对交管部门学习实践活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我们要求所属各单位、各部门把落实办理工作作为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呼声和顺应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新期待的重要措施,认真抓好、抓实。同时,规范了办理程序,对网友们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采取下达《学习实践活动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承办单》的形式,明确要求,限定办结时限,责成承办单位立即组织办理,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认真梳理,深入调研,及时向网友反馈办理进展情况。 您此次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已转有关单位办理,有关进展情况将及时向您回复。 |
|
[497779]网友:猫 ip地址:[60.189.126.*] 于2008-11-06 22:31 发表评论: |
那些小汽车还不是五花八门,并且比电动车更大,更占地方,汽车尾气污染空气我还想买一台电动三轮车自己家用呢,对我们买不起小汽车的人来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