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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日前涉嫌在酒楼公然猥亵一名为其指路的11岁少女而被网上公开身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昨日已对其给予停职处分。目前,深圳警方已经初步按照刑事案件对此事进行立案处理。 (11月1日《羊城晚报》
林嘉祥这个“北京高官”,因为猥亵女童露出了狐狸尾巴,他被深圳海事局作出停职处理的决定也是情理之中的事。除了行政上的职务,林嘉祥还担任该局党组书记,就搞不懂:这样的人还配做一个共产党员吗?他当初又是怎么混入党内的?
众所周知,党组织是群众的先锋队,党员必须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可是看林嘉祥曝光出来的无耻嘴脸,事情泄露之后的嚣张态度,连普通党员都会嗤之以鼻!更不要说掌管一级党组织的党组书记了。可见他以前在台上的“光辉形象”,透着多么的虚伪!对广大干群来说根本就是欺骗!也许就因为林嘉祥一直伪装得很好,迷惑了一些人,才让党组织放松了警惕,使其成了党员领导干部,这不能说不是一种警醒。依我看,他被停职远远不够,还要立即被清除出党!现在深圳警方按照刑事案件对此事进行立案处理,也符合法律规定,最好对林嘉祥进行“限制居住”或者拘留审查,警惕他对受害方采取威胁措施。因为他酒后吐过“真言”:“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这也要防患于未然的。
林嘉祥给党丢脸,已经丧失了作为一个党员的基本条件。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的时候,始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明察秋毫,绝不能让有问题的人混入党内。
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林嘉祥猥亵女童不成还当众大发淫威,结果被网友“人肉搜索”曝光。林被警方带走后,又被人担保出派出所,随后往上海开会。深圳海事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林嘉祥酒后的不当言行深表歉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也声明:已派出调查组去调查此事,而林嘉祥已被停职调查。
扬子时评昨日对此发表《林书记成了“林衙内”》评论后,反响热烈,读者纷纷要求进行更深一步的评说。在此特再刊发三篇言论以飨读者。
疑问:深圳海事局“道歉”意图何在
我心底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深圳海事局要“对林嘉祥酒后的不当言行深表歉意”?三鹿奶粉事件后,石家庄市政府出面向广大受伤害的消费者道歉,因为监督奶粉质量是政府的责任,而他们却没能尽责。央视某主持人的妻子大闹演播厅之后,央视并没有因此给观众道歉,因为事件的起因并不是主持人的工作,而是私人生活,只在对工作产生影响部分进行了处理。这是公与私的区别。
虽然林嘉祥的身份是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但是事发当时,他并非是以官方身份进行公务活动,而是私人到酒楼用餐。换句话说,当时闹事的是身为普通公民的林嘉祥,而不是身为深圳海事局官员的林嘉祥。如果一个人利用职务之便,贪赃枉法,他的上级和所在单位监查不力,没能及时发现,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损失,出于责任感,单位领导出面道歉情有可原。但是如果一个人因为私怨杀人犯法,那么即使需要有人出面道歉,至多也是他的家人,轮不到单位领导。
因为林嘉祥个人非公务的私人行为海事局出面道歉,除去这一事件影响恶劣,舆论压力大之外,骨子里是掌权者“家天下”的观念作祟:身为一局之长,单位里大大小小官员干部都自然而然成了“自己人”。一家人自然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于是,官员干部非公务的私德行为也成为了单位领导担责的对象。但是这种担责并不能让等待事情有一个公正结果的民众松一口气,反而心提到了嗓子眼:原本应该行使监管责任的单位和领导竟然与犯事官员成了一家人,处理结果的公平公正如何能够保证?单位和领导会不会动用手里的公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帮自己人脱身?
官场家天下的作风由来已久。下属犯了错,上一级领导站出来,大手一挥:“责任都在我身上,要罚要打冲我来。”结果自然是该罚的没罚,该打的没打。这样赏罚不分,姑息养奸的领导却往往得到一个体贴下属,敢于承担责任的美名。这样的家天下,这样祸福与共的上下级关系不是正常的现代政府机构所需要的,只不过是旧时草莽结义,共签投名状的翻版。正是在这种家天下的情结中,原本由人民赋予的权力,成为了官员私相结交的工具。原本为人民服务的官员干部,变成了同声同气,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手足连襟。这样的官员我们不需要,为官员私德所犯的过错,用公权来道歉,这样的道歉我们也不需要,我们需要林嘉祥为他的过错以自身代价作出充分的公正的补偿,而不是以原本由人民所赋予的公权的形式移花接木,以越俎代庖的形式来兑现。
| [507757]网友:拉拉 ip地址:[59.41.2.*] 于2008-11-16 12:07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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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北京来的狗官!不能让他继续在混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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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8420]网友:东东 ip地址:[58.34.148.*] 于2008-11-08 01:51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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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谁说理去?国家这事不出面报道?我关心这件事的处理结果!!!!!期待最后公正的结果!!天真,没两天又换个地方当官了,都是穿一条裤子的,要不凭什么这么嚣张,"就是干了,你能怎末样"网上这么多报道怎末不见焦点访谈啊白岩松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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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7946]网友:Q ip地址:[117.36.76.*] 于2008-11-07 10:35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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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谈判时的录音,林高官已经承认犯罪事实,并且某所长也说警方有林高官供认罪状的录音,而警察就是不敢抓捕林高官,并且可以看出警察并不是在破案,而是在找和或制造有利于林高官的证据和销毁不利于林高官的证据。警方前后说法不一,可以看出这里面有猫腻。警方的5个事实经不起仔细推敲:1林高官的证词前后不一;2真不真不知道;3身高和体重能证明林高官没用力吗,也可能长期酒色本就没力或者小朋友挣扎的比较用力和突然;4涉及到实质内容的监控头记录硬盘已坏,这是警方的说法,这就有个疑问为什么每次涉及高官的记录不是坏了就是不明原因失踪;5时间短好像和猥亵没猥亵没有直接联系,猥亵1秒也是猥亵。另外1肖某的身份值得怀疑,2林高官醉没醉值得怀疑,3过去好长时间(警方没说具体时间,但根据谈判录音应该时间不短)小朋友身上还有红印,如果这样还没有用力,什么情况下算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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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7626]网友:刺客 ip地址:[222.84.104.*] 于2008-11-06 18:14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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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祥下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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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7222]网友:丽丽 ip地址:[117.43.246.*] 于2008-11-05 21:41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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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为官员私德所犯的过错,用公权来道歉,这样的道歉我们也不需要,我们需要林嘉祥为他的过错以自身代价作出充分的公正的补偿,而不是以原本由人民所赋予的公权的形式移花接木,以越俎代庖的形式来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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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7201]网友:我想对政府说 ip地址:[60.174.236.*] 于2008-11-05 21:04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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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载舟,亦能复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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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6571]网友: ip地址:[123.113.196.*] 于2008-11-04 17:09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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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谁说理去?国家这事不出面报道?我关心这件事的处理结果!!!!!期待最后公正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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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6411]网友: ip地址:[122.193.62.*] 于2008-11-04 12:10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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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乃匹夫也,给我们党抹黑!建议严惩不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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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6243]网友:QQ ip地址:[116.24.115.*] 于2008-11-03 22:25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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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需要虚伪的道歉,我们要看政府给我们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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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6242]网友:KOKO ip地址:[116.24.115.*] 于2008-11-03 22:24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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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现在没有侠客相助,只有大家请个杀手,把那猪狗不如的做掉就OK.多说无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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