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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请市领导倾听一下天津市几百万驾驶员的心声,天津市大小车辆的风挡玻璃上,都有一个“连带式缴费凭证”——左面是“贷款道路通行费凭证”,右面是“养路费凭证”。此项费用,天津已经连续收取了5年,而最终的截止日期将是2028年5月31日。据估算,此项费用一年的征收额约在15亿元-20亿元之间。天津市的司机都觉得,收取此项费用没有道理,但也已经麻木了。不过,天津市民建常委、天津市政协委员王继民,5年来却一直在为该项费用的取消而奔波。 1月27日,王继民就此问题第五次向正在召开的天津市政协会议提交提案。对于今年提案的答复,王继民说他“并不抱很大的希望”。因为5年来,对于该项收费的依据和具体收支情况,天津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从未公开。
2003年5月,天津市建委下发《关于改革我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的方案》,方案规定,对天津市机动车辆采用统收方式,按月征收;对外埠进市车辆,在主要进市公路口设置收费站,入境一次收费一次。而对于此项收费的解释是,“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市通过合资、合作以及利用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计划以此项收费进行偿还”。该项费用分为“市内车辆”和“外埠进津车辆”两部分。前者针对全部的天津市注册车辆,后者则通过进入天津的40多个收费站收取。建委的文件中规定:为使我市融资贷款建设公路、市政道路项目有一个长期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确定此费经营年限为25年,从2003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王继民对说,他最想了解的是:为什么贷款修路的还贷主体不是贷款方而是普通车主?哪些道路是贷款道路?各自的贷款期限是多少年?贷款道路通行费一年一共收多少钱?多少钱用于了还贷?
他说,这是天津市车主们想搞清的问题,“但是,5年了,没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出面回答这些问题。”
据悉,涉及到此项费用的政府部门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天津市市政局,另一个是天津市建委。前者负责此项费用的征收,后者负责费用的使用。
记者就此询问天津市政局专门负责此项收费的“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办公室”,获得的答复是,该部门只负责此项费用的收取,收取完毕后就上缴相关部门。至于年收费额、哪些是贷款道路等问题,需查找相关资料并报领导批准后,才能给予回复。而此项费用主要是上缴天津市建委,费用使用也是建委支配。
天津市建委人士则表示,建委只拿到此项收费的一部分,另外一部分是支付收费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其他部分就不太清楚了”。
王继民说,依据“贷款通行费”按照吨位收费的标准,小汽车按半吨计算,每月65元,大车则按照相应的吨位收取。按照去年天津市区注册车辆128万辆,加之外地进津车,初步匡算,天津此项收费一年约有20亿元。
天津市市政局征费办的上述工作人员则表示,大概在15亿-16亿元之间。
王继民表示,据他的了解,天津没有那么多贷款道路。此外,还贷主体也错了,应该是“谁贷款,谁还贷”,政府贷款修路的费用,应该从每年的养路费和汽车购置费里出。天津好多车都上的北京和河北廊坊的牌照,每年天津要流失几千万的养路费,可是还有数万辆的车在无偿的使用着天津的道路,恶性循环啊,所以说天津路能那么平坦吗?(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