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市一中院通过远程审判结合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案件审理全过程在东方网上进行视频直播,吸引了网民们的关注。
去年5月8日,吴山驾车沿南汇区六公路行驶时,与同方向的两辆轿车发生碰撞。之后,吴山的轿车又冲过公路中间绿化隔离带,与驾驶轻便摩托车的何云相撞,致使何云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吴山驾车未确保安全,负事故主要责任;何云无证驾驶轻便摩托,负次要责任。
今年9月12日,南汇区法院一审判决吴山负全部责任,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7.4万余元。吴山不服,向一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现场,一中院的法庭上只有审判长、审判员,案件当事人在五十多公里外的南汇区法庭“出庭”,双方通过大屏幕“面对面”。上午10时,审判长周啸步入法庭,宣布开庭。案件当事人根据法官要求核对事实、辩论和最后陈述,所有程序都与常规庭审一致。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基本无异议,但吴山认为死者何云无证驾驶摩托车,且不在规定道路上行驶,有严重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不应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一审法院支持的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过高。
休庭10分钟后,审判长周啸宣布合议庭对上诉人的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费用1.2万余元由吴山一方承担。
一中院院长潘福仁表示,远程审判方便当事人就近出庭应诉,节省诉讼成本,同时也提高了开庭效率。据悉,自去年11月开始,一中院已对辖区内148起刑事、民事二审案件进行了远程审理,远程审判已成为一中院一项常规性审判方式。通过远程审判,远郊案件审理周期由原来的40多天缩减为29天,审判效率显著提高。
历时90分钟的开庭过程中,许多网民观看了案件审理视频直播,他们展开热烈的讨论,并在留言板上写下评论:“声音和画面都很清楚”,“从南汇往返市区要好几小时,远程审判可以免去当事人的舟车劳顿之苦,值得推广”……
“将网络视频直播与远程审判结合起来,还是上海法院的头一次。”潘福仁院长说,“普通网民在网上就能看到法庭上的实时画面,了解法官审理案件的全过程,这既是对司法公正、公开的一种自信展示,也能使网民受到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