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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员在李代平家搜出大量现金
李代平(右)和蒋发祥(左)同堂受审 本案导读 2003年,他的“总经理”美梦破灭后,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觉得自己应该趁在位时多搞点钱。正是有了这种想法,4年多时间里,他利用职权,以“扩租”为由,先后套取土地补偿款250余万元,他在其中涉嫌贪污公款80余万元,收受贿赂10万元。 揭幕:真假路款
2008年3月,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接到村民举报:龙泉驿区西河镇黄连村支部书记王频、主任邱绍华贪污龙星天然气公司租用土地补偿费30多万元。这起涉农案引起了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长李伟光的重视,他立即作出部署:由反贪局对此案进行初查,力求从资金的去向人手,查清村民反映问题的真相。
经过缜密初查,黄连村“扩租”土地的内幕渐渐浮出水面。
原来,2006年4月,龙星天然气公司因开采天然气,需租用西河镇黄连村十五组的土地布井,经定点实际丈量,需占用土地1.5亩左右。西河镇分管能源的人大副主席陈德才看准了这次“发财”机会,他找到龙星天然气公司副总经理李代平,以村民意见大为由,要求天然气公司多付2亩多土地补偿款(每亩9.5万元),“支持”一下他和黄连村的工作,并承诺事成后给李代平“好处费”。
“有好处费?”李代平也来了兴趣。但他一直没见“实际行动”,只是松口不松手,迟迟不予审批。
陈德才明白了李副总经理的心意。2006年5月,陈德才和黄连村村支书王频,邀请李代平与天然气公司对外协调处处长曾涛到九寨沟旅游,李代平、曾涛带上“女朋友”应邀而行。在去九寨沟的路中,王频给了李代平、曾涛、陈德才等人各2000元好处费。
钱到果然好办事。2006年6月,李代平同意虚增租用2亩多土地的补偿款给黄连村后,陈德才和王频以黄连村“成都市众合农村经济合作社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成都龙星天然气公司顺利签订租地协议。李代平还安排天然气公司对外协调处处长曾涛将协议填制好后,在租用土地协议上签署了“属实”的意见,并由陈德才交成都龙星天然气公司总经理付良友签字。
2006年7月,龙星天然气公司按照协议将土地租用款33.25万元划拨到黄连村“成都市众合农村经济合作社有限公司”的账户上。为了把虚增的租地补偿款23万元从村公司账上提出来,陈德才和王频找到陈德才的哥哥陈宠刚(某建筑公司经理)顶名,由黄连村与陈宠刚签订了一份假的承建黄连村“黄朝路”的《承建合同》,王频以付工程款为名义将23万元提出。
事后,除5万元交由王频处理外,陈德才作为整个事件的“策划人”,给李代平送去了3万元,给付良友送去了2万元,剩下13万元揣进了自己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