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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通讯员高瀛):天津市规划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切实解决问题,提高城乡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能力,办实事,解难题。11月13日,局长服务日活动中现场解决、办理重点规划建设项目及各投资商、开发企业、建设单位提出的有关规划方面的问题。据统计,活动当天共接待单位158个, 230人次,征求意见建议81条,现场答复40个问题。对一些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市规划局表示将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给予明确答复,并对意见进行梳理,边整边改,注重实效。
连日来,规划系统广大干部群众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重在武装思想,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搞好调研。局领导带领局机关有关人员赴区县调研,了解各区县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了解重大规划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共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征询社会各界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设单位等服务对象到局座谈,并发出征求意见函。通过调研,掌握城市经济发展现状,对重大规划建设项目落实情况有了底数。通过局长服务日,加大查找问题和主动服务的力度,在局长服务日、服务月、定期到区县服务、到开发建设单位服务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服务制度、积累服务经验、形成完整的服务体系,千方百计推动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本着“优化加简化”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提高规划审批效率。在建设项目选址阶段,按项目用地分类整合许可事项,一次申报,一次审批。在项目实施阶段,超前介入,并联审查,提高一次办结率。在规划监督阶段,归并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为确保重大规划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要落到实处,对相关制度进行重审和修订,以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第一,坚持重大规划建设项目推动落实例会制度,每周由常务副局长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第二,执行重大规划建设项目责任制度。市和区县两级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为重大规划建设项目责任人;第三,实施重大规划建设项目信息沟通制度。对重大规划建设项目落实情况信息,做到日整合、周通报、月讲评;第四,落实重大规划建设项目专项督办制度。市规划局对全市规划建设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办,及时发现问题,传达领导指示,督促各项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