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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丁炜 经轩):为进一步加强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提高企业防范能力,11月20日,天津市公安局召开防范经济犯罪交流会,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本市经济犯罪的情况与特点,并与本市500家企业的负责人共同研究防范经济犯罪对策、交流经验。
近年来,经济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并呈现出新的特点。其中涉众型经济犯罪,例如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手段多样、欺骗性强,涉及金额巨大、人数众多,直接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危害社会稳定。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信息资源丰富,网上交易快捷、隐蔽的特点,将互联网作为实施经济犯罪的工具。合同诈骗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犯罪动态,作案更加隐蔽。在公司、企业人员职务犯罪中,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仍然最为突出。针对这种情况,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打防并举、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以最大限度地预防经济犯罪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犯罪对国家经济安全带来的危害。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案侦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近5亿元,经济犯罪案件呈现总体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