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小松为摆脱刘英的纠缠,策划一起酒楼转让事件,即提出由开发商马晓琳(化名)出资68万元买下价值为48万元的酒店,而马多出的20万元由陈负责承担。
对价是一个经济学术语,指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承诺。对大多数普通读者来说,这是一个颇为陌生的概念。
陈小松不是经济学专家,他是否熟悉“对价”这个词目,人们不得而知,但他为摆脱情妇的纠缠而策划的一起酒楼转让事件,却隐隐让人感觉到他对这个概念的熟稔程度,不亚于经济学人士。
杨建国告诉记者,陈小松的情人刘英(化名)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末期,多年从事餐饮行业,很能喝酒,善于交际。陈小松出事前,刘英已经离开邵阳前往深圳发展,办案人员是从广东将其抓回来的。但刘英只是陈小松资金流向的一个去处,只是一个受益者,而不是参与者,所以,没有对刘英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陈小松和刘英的情人关系,邵阳坊间广为流传的一个版本是,2002年2月8日以前,陈小松在任邵阳市纪委副书记期间,曾主办过一个某公安局局长腐败案。当时,刘英是这个局长的情人,“这个情况不仅陈小松知道,也为当时很多邵阳人知道”,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受访者说,当时,这位局长被“双规”后,刘英曾多次找到陈小松,“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就好上了”。
这位受访者说,刘英与前述局长维持情人关系期间,“还是有感情的”,但与陈小松更多的是一种利益驱动,“她提出了一些条件,但陈受不了”。这一说法,在邵阳中院的判决书中得到了印证。
据司法部门查明,陈小松和刘英的情人关系大约确定于2003年8月。其时,陈小松调任绥宁县县长不久,刘英即在与绥宁相邻的武冈市开办了一家“湘里人家”连锁酒店,并于次年4月正式开业。同年7月,刘英将酒店折价80万元,吸收另外两名股东,刘英占股70%。同年年底,酒店生意一直没有红火起来。也就在这时,陈小松与刘英产生了矛盾。
2005年下半年,两人开始商量分手。刘英打算将酒店转让后离开邵阳,因无人愿意收购,刘英要求陈小松(此时他已升任绥宁县委书记)安排马晓琳(化名)购买。马晓琳是绥宁县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某公司董事长,曾因一土地开发项目,他在2003年至2007年间分5次送给陈小松23万元和奥运火炬金条2块。
在这23万元中,有20万元是马接手“湘里人家”酒店支付的价款中高于实际价格的部分,也就是陈小松和刘英分手的一个先决条件。
2005年9月下旬,陈小松将马晓琳约到邵阳市一个茶楼包厢,当时刘英也在。刘英提出,酒店转让价格要70万元。马认为,酒店的实际价格不超过48万元,双方差距太大无法谈拢,陈小松为摆脱刘英的纠缠,即提出由马晓琳出资68万元买下酒店,而马多出的20万元由自己负责承担。
马晓琳听到陈小松如此说后,立即表示愿由自己一人以68万元的价格买下酒店,但前提是,刘英转让酒店后离开邵阳,不得再纠缠陈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