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决定,胡儒钗同志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常委;蒋洪江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常委、委员职务,张树志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常委职务。
12月27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接受蒋洪江辞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同意免去赵新朝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同意免去王瑞生石家庄市建设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刘明轩、张树志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文昌为石家庄市建设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