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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不顾危险,驾驶载重货车强行通过一座危桥。最终造成桥梁坍塌、车上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近日,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终审判处肇事司机有期徒刑4年半。
2008年3月22日凌晨,河北省定兴县村民陈某驾驶蓝色东风牌货车,满载树苗从河北省满城县驶往本市宝坻区。当时该车已经严重超载,但陈某毫不在意。当其驾车来到宝坻区周良庄镇某村西侧的一座30年前修建的水泥桥前时,不顾该桥设施缺损、桥面存在安全隐患,仍贸然驾车上桥准备通过。这座桥现在已是一座危桥,而且桥北侧还有一个大窟窿。汽车刚上去,这座桥就轰然坍塌了。陈某的货车随即失去控制,一头坠入水渠中。
惊恐万状的陈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从驾驶室里钻了出来,而车上的另两名男子却被重重地压在了车下,最终死在了下面。
第二天早晨,一辆25吨的吊车前来营救,但由于陈某的货车过重,也未能将其吊上来。最后,将树苗和车辆分离后,货车才被吊了上来。据吊车司机估计,陈某货车与所载货物重约18吨。一时的莽撞,造成两人死亡。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检察机关对陈某提起公诉。宝坻法院经审理后,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半。判决之后,陈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陈某驾驶超载车辆,未注意行车安全,造成两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