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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月6日召开的全国共青团农村工作会议上,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明令各地团组织,春节前不许去团中央“汇报”工作,而要集中精力,迎难而上,务实做好返乡务工青年的培训准备工作。(据1月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正如陆昊所言,春节前的工作“汇报”,大家都清楚背后的内容。所以,明令各地团组织不得去团中央“汇报工作”,团的地市委也不要去团省委“汇报”工作,就是从源头上截断了节间腐败行为的发生,是落实中纪委相关规定,在“年关”过好“廉关”,倡导务实工作作风的有效举措。
毋庸讳言,如今下级以单位的名义给上级送“年礼”,已经是一种潜规则。因为这个时候以“汇报工作”的名义去送礼,往往让人“盛情难却”。而“盛情难却”之时,就是腐败之时。更重要的是,别人年关“投桃”,自己也需平时在提拔、办事等等方面“报李”,形成不正之风,从而引发更大的腐败。
明令节前不得去上级“汇报工作”,还是消除年关连环腐败的有效举措。一方面,送礼毕竟不是一件拿得上台面的事,其“出处”也总是一件挠头的事。要解决这个难题,就必须要走“歪路”,这不仅加重了下级的负担,也是一种腐败。另一方面,上有所好下必效焉,一级对一级“汇报工作”,就形成了连环腐败。团中央以身作则,对消除连环腐败这个不良社会风气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较于“不得”“不准”“禁止”之类的泛泛规定来说,春节前不许去团中央“汇报工作”的明令,虽然看上去简单,却更为实在,也更为有效。因此,在春节前,我们希望看到有更多部门、更多地方能像团中央一样,出台此类让人无“缝”可钻的硬措施、死规定,既洁身自好,也以身作则。这不仅是春节反腐败的需要,也是倡导务实工作作风所必需。
顺便提一句,除了明令节前不许“汇报工作”以外,也还要明令非特殊情况不得下基层“检查指导”。没有这一条,节前不许登门“汇报工作”或许也会形同虚设。(邓学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