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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车票代办手续费变成30元是否违法?
什么是囤积车票?对囤票行为如何处罚?
本报昨天《天津铁警破获特大囤积火车票案》的报道,引起读者广泛关注,纷纷打来电话提出问题发表看法:“前几天我刚订完车票,代办点收了30元,并称符合规定,还给我看了个文件。但听说国家有规定,每张车票最高只收5元手续费。”“一个代办点卖票,根本不用预订,票务员当场就可以拿票,但收高额手续费。这算不算囤积车票?”“囤积车票多少张能判刑?法律怎么规定的?”还有一些业内人士尖锐地指出,为了防止票贩子倒票,多数火车票售票网点都有“每人限售车票”的规定,京津票务中心却神通广大、囤积车票,这种情况暴露出火车票代售、代办点间的利益纠葛和该行业的“潜规则”,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从根源上掐断票贩子的利益链。
不但有很多读者反映预订火车票时被票务公司收30元手续费,甚至当记者前天在看守所采访时,已被抓获的京津票务中心负责人綦某也信誓旦旦地称“收30元符合物价部门规定”。
对此,天津铁路公安处相关人员解释称,国家四部委(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有明确规定,每张铁路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5元。有的代办点巧立名目,以“送票费、异地售票手续费、代售点服务费”等名义重复收费,也被铁道部明令禁止。
对于读者反映的“有代办点不需预订,可现场拿票”的问题,该负责人称,这属于典型的囤积车票,按照规定,代办点必须先接受订票人的订票需求,然后再到火车站订购。“什么是囤积车票?囤积车票是指在没有特定的购票单位或个人预订的情况下,大量购买车票,向不特定的单位和个人加价出售的行为。”该负责人举例称,京津票务中心案发当天查获的车票为1300多张,其中800多张没有特定的单位,准备加价出售。
那么,囤积车票要承担什么责任?该负责人称,“铁路客票代办单位囤积车票,加价出售的,属于倒卖铁路客票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