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辽宁省2号公案宣判,被告人林德新一审被判死刑,他表示不上诉。图为林德新正在画押。 辽沈晚报 高军
摄 |
·“辽宁2号公案”跨省抢劫强奸凶犯被判死刑(图)
·辽宁警方曾悬赏20万元缉凶案告破(图)
一度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辽宁二号公案日前宣判,在辽宁、吉林等地持械入户抢劫11起、致4人死亡,强奸作案7起的“杀人色魔”林德新,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办案人员披露,林德新胆量之大、作案频率之高、作案地域之广、反侦查能力之强、作案手段之凶残,在东北乃至全国都属罕见。
本报记者走进铁岭,与办案人员和林德新以及受害人家属零距离接触,掌握了林德新疯狂作案及落网过程,并从侧面了解到了林德新的扭曲性格和变态人生。
11起案件均发生在市内的开放型小区,且都是在白天作案;案发地女性白天不敢单身出门入户;大型商场和便利店的夜间销售额均有所下降;甚至有学校高中取消了晚自习
2008年1月24日上午10时,铁岭市银州区一名21岁女孩在家休息时,被一男子骗开房门,遭捆绑强奸,并被抢走现金100元和建行卡一张。
这是警方接到报警的第一起案件。紧接着,在辽宁省沈阳市、铁岭市和吉林省辽源市发生了一系列类似案件。
2008年2月25日11时40分,一男子潜至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一出租房,将室内两名女子捆绑强奸。12时50分,一男子又进入东屋,将另两名在室内休息的女子捆绑抢劫。
……
林德新作案过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