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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一批现行有效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建设标准,以指导和规范投资工作。其中,《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据1月20日《新京报》报道)
对官员办公室制定一定标准,使不同的官员对号入座很有必要,有利于厉行节约、防止奢侈浪费,但此标准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却并非易事。此规定并非首次公布,早在1999年就已经公布过,可是十年过去了情况怎样呢?本人到过不少县处级和科级官员的办公室,可以说大都不止标准所规定的那个数,有的县正职办公室带卫生间,带套房,还带单独的会议室,有的还有花有草,有宽大的阳台,办公居住两不误,犹如大宾馆的总统套房。
国家发改委再次公布官员办公室标准,可以预料此次与以往会有所不同,执行的力度将更大,规范更严格,但是要按照此标准执行,就得先把以前的“旧账”清一清,对已经超标的办公房进行清理,使其符合规定的标准。这当中会有很多客观方面的原因,也会遇到难以想象的困难,而人的思想转变最难,一个官员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习惯了,让其搬到狭小的办公室或与其他同事挤到一起,难免不适应,甚至会有抵触情绪,这就得有严明的纪律,有制度性的配套措施,不然新规定的标准也将走老路,流于形式。
制定官员办公室标准不难,关键是有令必行,令行禁止,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官员要有全局观念,节俭意识之外,更重要的是严格执行,从领导做起,做自身做起,一层抓一层,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不护短,不迁就,予以严肃处理,唯有如此才能使规定落到实处。(罗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