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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一批现行有效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建设标准,以指导和规范投资工作。其中,《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级别干部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等县级正职不能超过20平方米。
无论是东莞市长安镇的“人民大会堂”,还是安徽阜阳的“白宫”,豪华办公楼每一次被媒体曝光,都会引起社会舆论的一致谴责。这个标准的出台,无疑是件好事,对于遏制当前一些部门和地方竞相攀比、借刺激经济之名大搞楼堂馆所建设的势头具有良好的规范作用。
然而,还有一些疑问:其一,该政策由谁来监督执行?其二,那些早已建成投入使用的豪华超标准办公室如何处理?会不会造成新的浪费?其三,办公室内部的接待室、小会议室、卫生间、休息室算不算面积?这些细节问题尚未在标准中体现,还有待完善。
这几年,各地豪华政府办公楼建设之风到处吹,浙江台州市椒江区某街道办建成高达10层的办公楼,却只有99名工作人员,人均办公面积170平方米,远超正部级别干部;连重庆黄金镇这样的贫困乡镇,也建起了“天安门”式机关办公楼。如今标准出台,这些既成事实的豪华办公室怎么办?很可能反会促使地方政府大兴土木,对官员办公室进行改建,或是干脆新建一座符合标准的办公楼,这除了增加不必要的财政浪费之外,与胡总书记强调的“不折腾”也是相违背的。
好事关键要办好,标准的出台不能成为借机再盖符合条件的办公楼的理由,标准的落实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不能一刀切。对于已有的超标办公楼,可以合并甚至出租转让一部分,对新建的办公楼,一定要严格按照标准建设。
遏制办公楼攀比之风,既要有政策的规范,更要有“不折腾”的意识。光靠一系列规范的限制,是很容易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1999年12月,国家计委颁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03年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都在强调“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然而,豪华办公楼依然是此起彼伏。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一些企业和不少群众都遇到了这样那样的生产生活困难。党政机关能率先节俭办公开支,与群众共渡难关,必将进一步改善党政机关良好形象和密切干群关系。只有当官员们心里真正装着百姓,把政府的日子当成自家的日子过,才能从根本上避免豪华办公楼的不断出现。这一切,还得从官员的思想意识抓起。(侯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