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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经轩):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和整治假币犯罪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公安部的要求,结合天津市实际,天津市公安局决定自2009年1月20日至11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10个月的打击和整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
1月21日,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银河广场举办了辨别假币宣传活动,教授市民如何辨别人民币真伪。经侦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与以前查获的假币相比,“HD90”、“HB90”版假币的阴阳互补等水印已经仿造的相当逼真,从任何角度都可以看到,但是这版假币盲文的凹凸感并不是很强,另外,从纸的质地上来讲还不是很“脆”。这版假币与真币很相似,用肉眼已经很难分辨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假币犯罪主要表现为购买、运输假币和持有、使用假币,生产制造假币的窝点较少,大部分假币案件是犯罪分子在通过铁路、陆路运输过程中,途经本市或在本市对外使用时为公安机关查获的特点。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将重点打击贩运、贩卖、使用假币犯罪活动,特别是对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的“HD90”、“HB90”版假币犯罪密切侦控,切实切断假币流通途径和运输渠道,减少假币扩散和蔓延。同时,深挖假币犯罪源头,加强与假币流出地、流入地和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切实查清犯罪窝点、成员团伙、摧毁犯罪网络。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结合当前假币犯罪的具体情况,深挖本市制贩假币犯罪团伙和窝点;严厉打击持有、使用假币犯罪分子;集中力量抓现行,追逃犯,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力争通过侦破一批假币犯罪大案要案,有力震慑罪犯,切实维护本市经济安全和金融管理秩序的稳定。
在严厉打击假币犯罪的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还将进一步加大防范假币犯罪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认真做好此次打击假币犯罪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在春节前后举办“防范和打击假币犯罪宣传咨询日活动”,采取在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立展板、发放宣传单,播放公益广告的形式,向群众介绍识别技巧,提高群众识别假币的能力。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反假币犯罪行动,认真落实举报奖励措施,鼓励群众举报假币犯罪活动和提供假币线索。主动与人民银行配合搞好反假币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国务院反假币工作联席会议每年一度的“反假币宣传周”活动。通过曝光典型案件、揭露犯罪手法、以案释法等方式,震慑罪犯,提高公众识假、防假、反假意识和能力。
在此,公安机关也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同时,一旦发现有人实施假币犯罪活动,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对举报伪造货币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30万元;对举报出售、运输、购买假币数额巨大的,一经查实,奖励1至10万元;对举报在逃伪造货币窝点主犯和骨干的,一经抓获,奖励1至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