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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不能缩短公积金贷款年限。以我个人为例,两年前由于公积金交存额度比较低,所以只能选择还款30年。随着近几年工作收入的提高,交存金额也大幅提升,原本打算缩短还款年限,等过几年再购买第二套住房,但遗憾天津没有这个政策。这样导致,每月我都将近有2000多的公积金得不到充分利用。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死板的政策遏止了天津楼市的发展,对推动经济发展也不利。但如果我们参考一下北京,却发现首都的政策相对来说就灵活许多,也更为人性化。
二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未能实现7天连续工作办公制。导致很多办事的人员只能向单位请假,才能到现场办理。像办理提前还款这样的业务,第一次只能算是预约,十天后再去才能办理。同时,由于办公效率低下、程序复杂,导致很多办事人员都有意见。
其实,像这样的不人性化的政策其实还有很多,像补充公积金不作为贷款金额的参照系数等等。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借助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切实能够改变还本的官本位的作风,站在促进天津经济快速发展,站在为民办事实、解难题的角度,拿出真正的便民利民的政策和规章。(网友: 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