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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吉林松原一局长酒后驾车公然向两名执勤女交警发出挑衅,同时还驾车追撞两名女警。他自称只是想和两个女交警“开玩笑”。13日下午,这名贾姓局长被松原警方抓获。(据2月16日《城市晚报》报道)
酒后驾车,还公然向交警挑衅,为的却是“开玩笑”,这样的“玩笑”恐怕已经达到“国际水平”了。人家女交警是在执行任务,这位局长又是酒后驾车,明显已经违反交通安全法,而他不仅丝毫不惧怕受到制裁,还把车直接开到交警的身后,并差点撞到执法交警的身上,这到底是开交警的“玩笑”,还是在戏弄法律?这样的玩笑又有谁能笑得起来?
换在普通的司机绝对不敢,而且还可能如耗子见猫溜之大吉。但我们的局长敢,局长有这样的胆气,很明显也就是仗着自己的局长身份。“你们不是抓酒后驾车吗?我喝酒了,你们来抓我啊!”之所以敢这样,就是因为局长有“面子”,而以往的交警大概也肯给“面子”,于是在这种“面子”之下,局长就忘乎所以了。
这虽然是个“小事情”,也可以看出一些人自恃有点身份,不把条例、制度甚至法律放在眼里,就是因为“面子”作怪,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同样是一件事情,普通人办不成,有点身份有点地位的人就能办成。同样是违反制度甚至法律的事情,对平常人如同“高压线”,“局长们”就能不放在眼里。出现这种情况尽管“局长们”有责任,但也与一些部门单位喜欢看“面子”,顾“人情”有关,你看“面子”顾“人情”,久而久之,他们就能蹬鼻子上脸,不仅不会尊重你,连法律甚至你的生命安全都可以拿来“开玩笑”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寻衅滋事罪对这位局长处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我想局长下回肯定不敢开这样的“国际玩笑”了。(岳粹景)
没得说的,一个字“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