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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单亲特困母亲张平摆脱了病痛的折磨,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经居住地居委会推荐,47岁的张平成为了天津妇联与《每日新报》新帮办联合启动的“为贫困母亲提供医疗救助”活动的第20位救助对象。
张平的丈夫因病去世,家里至今还拖欠着数万元医药费的外债,张平没有工作,靠四处打零工独自抚养在南开大学读书的儿子。张平患有宫颈糜烂和巨型子宫肌瘤,必须进行手术治疗,但因家境困难,她只好放弃治疗。2月13日上午9点,忍受了多年病痛折磨后,张平在指定救助医院华北医院成功接受了两个多小时的微创手术,切除了体内的巨型肌瘤,同时还做了子宫全切手术。
截至目前,报名参加“为单亲贫困母亲提供医疗救助”活动的单亲贫困母亲人数已过百,先后有38名单亲贫困母亲通过审核,符合救助标准,拿到了医疗救助通知书。天津市第一医院、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天津华北医院三家指定救助医院已成功地为20名单亲贫困母亲做了手术,目前20名患者已全部康复出院。
在政府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市妇联、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与本报联合发起大型救助活动,对1000名患有妇科疾病的单亲贫困母亲进行医疗救助,凡在50岁以下,患子宫肌瘤、附件肿物、宫颈癌前病变或子宫脱垂的单亲贫困母亲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进行医疗救助申请——下岗无稳定收入,或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400元和因家庭成员重病,或子女无劳动能力致贫,家庭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患者。救助金额最高为2000元。符合条件的单亲母亲,可携带医院诊断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街妇联、区妇联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