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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老龄委获悉,本市制定农村养老保障、五保供养、新型合作医疗等政策,提高农村老人的生活水平,目前54万农村老人享受到养老补贴,农民从退休金养老金得到的收入增长了40%以上。
据了解,《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实施已彻底改变了农村老年人主要依靠土地和家庭养老的养老模式,把农村老年人养老纳入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性安排。在农村形成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三位一体”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覆盖农籍职工和农村居民,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起,构成覆盖城乡职工和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该办法规定,对达到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在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实行生活费补助制度。对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分别补助30元、40元和50元。全市54万农村老年人全部享受到养老补贴,农民从退休金养老金得到的收入增长了40%以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增长到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