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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看守所
在晋宁县公安局,调查委员会听取警方、检方的介绍,有大批媒体采访。
调查委员会成员按照名单一次进入看守所查看。
图为“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成员进入看守所实地调查。
调查委员会副主任、网友“边民”提问。
随着“躲猫猫”一词在网络上日渐流行,网友相互间问候、戏谑也有了新说法:“今天你躲猫猫了吗?”“你再这样,小心我让你躲猫猫!”针对“躲猫猫”致人死亡的事件,网友及社会人士代表组成的调查委员会20日开始调查,记者也成为委员会成员之一。调查委员会最终未能接触到核心人证物证,因此虽然7000余字的调查报告已经公布,但广大网民心中仍有不少疑问。负面影响大催生新创举
从在网上看到“躲猫猫”事件始末的那一刻起,记者就觉得事情不可思议,和许许多多的网友一样,心中有着太多问号:因为“躲猫猫”撞墙,是自己撞的吗?撞在什么地方,力道大吗?警方有没有及时送医院?具体死亡原因是什么?会不会是看守所的“狱霸”、或者警方刑讯逼供导致了他的死亡?
应该说,在事情扑朔迷离时任何人有这样那样的疑问、猜测,都是很正常的。1月19日,记者通过QQ知道云南省委宣传部征集媒体记者和网民代表参与“躲猫猫”调查一事,立即调看了公告。对真相的渴求使记者马上打电话报名。
出于职业敏感,记者采访了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他说,本来对此事有很多种处理方法。一是拖。就是让时间冲淡一切。二是堵。即拒绝媒体采访。三是删。即动用一切资源,删除不利的言论。四是等。即等相关部门调查结论出来后宣传部门再公布。但这都不是根本办法,还是要“疏导”,因此最终产生了组织调查委员会的想法。“这个工作不好干,可能报名的人不会太多。因为这不仅是义务的,而且是很苦很累的活。无论多用心多努力,可能也无法令网友满意,可能还会被攻击。”
19日晚上,记者正忐忑猜测结果的时候,接到了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龚飞的电话,通知“你入选了,明早八点半到省委门口集中去晋宁县”等事宜。龚飞还说,报名的人非常多,电话都被打爆了。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惊喜。明天会怎样?能不能接触到关键、实质性的东西?我们能揭示真相吗?大家会怎么看?带着种种猜想、不安,记者上网调看了网友的观点和疑问,准备明天有目的的进行调查。
车上议行程提问显尖锐
20日早上8点20分许记者来到位于昆明市广福路的云南省委正门时,看到龚飞已经与许多人聚在门口,其中有些是“长枪短炮”的媒体记者。随着大家互相介绍,记者认识了调查委员会的主任“风之末端”、副主任“边民”及其他成员,也知道了这次有很多省外媒体、知名媒体来采访。要出发的时候,“边民”号召委员们坐同一辆车,以便讨论调查的安排等。但一些媒体似乎不愿放过这个采访的好机会也上了车,座位不够了,记者只好坐在加座上。路上大家商定了行程——先听警方介绍、提问,再去实地查看,询问涉案人员,调看录像等。随后大家又把想问的问题凑了凑,经过讨论、筛选,最终确定了一些问题。
到了晋宁县公安局,媒体和调查委员会一同进入会议室,晋宁警方、检方介绍情况并接受提问。其实大家更关注检方的结论,因为警方总有点“自说自话”的嫌疑。
在记者看来,警方对这次活动很重视,准备充足、回答细致,还准备了幻灯片,几乎找不出漏洞。相较之下一些调查委员会成员的提问显得有些业余甚至多余。毕竟大家都不是法律界人士,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记者注意到案发时间是17时50余分、在放风室发生的。于是问“看守所的放风时间是什么时候?”试图发现矛盾之处。警方答“中饭10点至11点,晚饭17点至17点半”。还有些委员提出了尖锐的问题,如“躲猫猫到底是娱乐性游戏还是施虐性游戏?”“警方的处理过程是否存在瑕疵?”“报道说死者父亲送了1万元给他,他收到了吗?”等,警方一一进行了回答。
法律限制多调查遇尴尬
按照之前的议定,大家要求去看守所现场查看。晋宁县公安局当着媒体和委员的面向昆明市公安局请示,得到了同意。进看守所后按照规定,大家被要求把手机、录音笔、相机甚至包等交给入口处统一保管,陪同的警方人员也一样“托管”了这些物品。记者心想:警方的程序真是滴水不漏,一点瑕疵也找不着。不能摄影录音真是有点遗憾,只有靠笔记了。
查看案发现场第9监室时,警方介绍了死者李荞明的位置、跌倒的情况等,记者看到放风室很狭小,门是铁门。此后大家聚在会客室,要求面见第9监室玩游戏的其他人及伤害死者的普某某时,晋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发出口头检察建议,认为此会见程序不合法。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的副局长闫红兵表示:“接受检察意见,无法满足此要求。”
调查委员会随后询问了案发当天值勤民警,并查看了《死亡医学证明书》等书证。体检表显示李荞明身高165厘米,体重49公斤,矮小偏瘦。而致死李荞明的普某某据警方介绍身高172厘米,体重72公斤。当调查委员会进一步要求调看录像资料时,警方表示:此事涉及机密,要求不能满足。
气氛有些尴尬,难道是警方故意为难?当提出的要求屡遭拒绝,调委员的很多人都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但从警方给出的理由看,既合理又合法。没办法,虽然是调查委员会,也同样没有违反法律进行调查的权力。就记者的个人看法:如果是超出法律框架作出的调查结果,恐怕本身就没有说服力。但大家心中也有疑问:这些要求,我们在晋宁县公安局警方介绍情况之前,就由“风之末端”提出了,为何当时没有被拒绝?
委员压力大报告终出炉
走出看守所早已超过午饭时间,调查委员会拒绝了晋宁县公安局的午饭邀请,每人出36元交给“风之末端”,AA了这顿饭。回昆明后因为没有场所,大家借用了省委宣传部的一间会议室,龚飞等人安排好以后就走了。委员们商议:由于没接触到核心,要靠今天的调查搞清真相,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把全天的调查经过还原出来,再加上我们的结语,让网民自己去判断真相。
由于要听全天的录音、要写看守所里的情形,因此尽管工作分摊给了几个委员,但仍然进展缓慢。大家又渴又饿,但会议室里的矿泉水桶早就没水了,要出去买饭也很麻烦。坚持到晚上9点左右,有两位委员开车出去为大家每人买了一碗米线,大家又投入了紧张的工作。11点多调查报告终于产生,经过委员们的讨论、核对、修改,12点多定稿被拿去打印,等大家签完字,已经凌晨1点左右了。“这个委员不好当!”终于感到些许轻松的委员们互相开起了玩笑。记者也有着深深地感触:这次调查让每位成员真正体验到了代替公众行使知情权的不易。的确,大家压力都很大,因为网民对调查委员会的期望是“公布真相”。但委员们毕竟也只是普通人,既缺乏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也没有相应的司法权力,靠这些人就想完全揭示真相,几乎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很多核心人物、证物都没能接触到。这确实是遗憾,也是很无奈的事。
但无论如何,在记者看来,虽然没有对事件下定论、虽然大家还有很多疑惑、虽然这次调查仍有许多遗憾,但让网民、社会人士、媒体代表参与调查本身就是一次创新。记者个人认为,这次行动的意义大于实质,其意义在于群众亲自体验了“阳光政府”的承诺,在于政府在处理网络事件时更加成熟、客观,在于公民开始参与重大事件,在于引发了人们对于网络各类现象更多、更深入的思考。
新闻链接:云南警方公布“躲猫猫”事件调查结果20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公安局向网友、媒体代表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公布了最近网友极为关注的“躲猫猫”事件调查结果。经晋宁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该事件系在押人员趁民警刚巡视后擅自进行“躲猫猫”游戏时发生的一起意外事件。
8日17时50分许,晋宁县看守所值班民警接到9号监室有人受伤的报告,值班民警立即赶到9号监室查看,发现在押人员李荞明已经受伤昏迷。看守所民警立即将李荞明送往晋宁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经检查李荞明头部受伤,因伤情严重需立即转院。在医务人员和看守所民警的陪护下立即将其用救护车送往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同时晋宁县公安局向上级部门和检察院报告情况,相关部门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12日6时50分左右,李荞明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晋宁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查,并于2月10日将李荞明受伤一事调查情况通报晋宁县公安局:8日下午,晋宁县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普某某、李荞明等人在玩“躲猫猫”游戏时,因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致使李荞明头部右前额撞击在监室门框上受伤,李荞明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晋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按照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初步查明:晋宁县看守所第9号监室内共关押11名犯罪嫌疑人,8日17时50分许,普某某、李某某、余某某等6人趁民警依照规定刚巡视过后,在监室放风间内擅自玩起了“瞎子摸鱼”(即“躲猫猫”)游戏,由李荞明先蒙住眼睛当瞎子摸其余5人,在游戏过程中普某某首先被李荞明摸到,随后李荞明拉着普某某的手要求换人,普某某认为游戏还未开始与李荞明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致使蒙着眼睛未能防备的李荞明头部猛撞在监室门框上受伤。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