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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在任何时候停放在洗浴、歌厅等场所门前;严禁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为狠刹公车私用、领导干部私驾公车以及干部、司机酒后驾车的歪风,吉林松原市纪委纠建并举,打出一套整治公务车的“组合拳”。对违规动用公车3次以上的,司机调离岗位,车辆予以封存,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还将处理意见一并曝光。(2月19日《新文化报》)
一连用了几个“严禁”,表面上看,这套“组合拳”体现了整治公车的姿态与决心。但是对于这样的规定,我们很有理由质疑其“管用性”。
比如说,正如有网友所言:官员到娱乐场所,把车停到对面超市、商场就好了。尽管网友的戏谑之语很刻薄,但是如此经不起推敲的公车整治新规引起网友嘲笑,不难理解。更让人不解的是,“违规动用公车”,是司机的原因还是领导的原因?依据常理,一个司机如果没有领导的授意或是陪同领导,他们敢随便“违规”吗?难道公车私用都是司机们的行为?但现在一旦发现,首当其冲的竟是司机。罚司机有何意义?而且,违规3次以上如何如何,那么3次以内,就“内部消化”了?可是,公众怎么知道违规几次?难道也要“内部把握”?
公车进出娱乐场所以及公车私用等,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不少地方都出台了严禁公车私用的相关规定。比如,节假日封存公车、给公车设颜色标志、公车夜间召回等,但是,公车私用仍屡禁不止。由于监管机制不到位,规则制定者、管理者本身决心不大,官本位思想作怪,内部监督措施难阻公车私用的脚步。
新年伊始媒体就曝光了数起官员私驾公车肇事的消息。湖北当阳市政协副主席方家平违规驾车造成一死一伤,四川兴文县规建局党委书记罗男驾车冲撞造成四死一伤,云南省临沧市副市长和彦辉私驾公车造成数人死亡等。其中耐人寻味的是,去年当阳女市长范晓岚撞死儿童事件曝光以后,湖北宜昌、当阳两级政府就对领导干部用车做出明确规定,禁止公车私用、领导干部驾车。结果方家平又重蹈覆辙。如此看来,相关部门的禁令有点“纸上谈兵”的味道。
我国公车消费每年都是天文数字。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车超标、探讨公车改革,但不可否认的是,公车改革至今仍然步履维艰。公车私用是不争的事实。方家平、罗男、和彦辉等人因为造成人命事故被曝光,那是咎由自取,但是,还有多少官员仍在“公车私用”乐逍遥呢?
从媒体报道来看,超标配车、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除了曝光、谴责以外,官员违规成本十分低廉。要遏制住官员的公车享受情结,出台再多内部规定恐怕也难有更好效果。关键是要前移监管关口,引入外部监督,严处相关责任人,必须使官员能认识到,公车私用,不只是花公家的钱,自己也得不偿失。否则,公车私用还会继续伤害政府的形象和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