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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天津市公安局召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中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市政法系统纪检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市公安局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对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市公安局2008年度“廉政勤政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会上,各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公安局党委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各级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毫不动摇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配套措施,构建责任体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认真查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彻底查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全年公安干警违法犯罪和重大违纪案件为零的“零点”目标。
各级公安机关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各方积极参与,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一查到底。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将努力为纪检监察督察工作创造条件,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通讯员孔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