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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天津商业大学了解到,该校的校办医院确认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这意味着今后大学生感冒发烧等普通门诊可以治疗的常见病,不仅在校内就能得到治疗,而且还能享受医保待遇。
据了解,今年初,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发出有关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学校、幼儿园应该组织学生优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后本市还会将具备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四部门要求坐落在天津市范围内的中央部委直属普通高等院校、外地驻津普通高等院校和本市大中专院校(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都要让本校全日制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于具有本市户籍的已参保学生在外地就读期间,以及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已参保外地学生在原籍期间发生的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范围和标准支付,但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转外地就医的相关审批手续。
另外,今后本市还将具备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在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校办医院纳入定点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大中专院校学生门(急)诊报销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大学生普通疾病门诊报销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向全市推广。(通讯员柴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