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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使用十多年的电视机爆炸引发火灾,给家中使用“超龄”家电的市民敲响了警钟。昨天,记者调查发现,“家电不坏就不扔”的思想成了众多市民的误区。
受访市民:
家电不坏就更换是种浪费
“这台电视机还是原先住平房时买的。算算看,我搬进楼房都12年了。”昨天,家住河北区大江里的毕淑琴老人说。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只见柜子上摆放着一台21英寸的“北京牌”彩色电视机。
问起老人是否考虑过使用了如此长时间的电视机,可能会产生危险时,老人说道:“电视不就是为了看个人儿吗?你看,这电视还是好好的,干吗换。这个旧电视也就卖个几十块钱,可买个新的怎么也得几百块钱,多浪费。”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和毕大娘有着同样想法的不仅有老年人,一些中年市民也都认为,家电不坏就更换是一种浪费。
质监部门:
正在起草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标准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国家对于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没有统一的强制性要求。但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起草制定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的相关标准,现在已进入最后阶段,近期将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该标准正式实施后,将强制要求生产厂家对其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标明安全使用期限。厂家必须把安全使用期限明确标明在产品说明书中或产品包装上。
在厂商标明的安全期限内,相关家电产品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如漏电、起火等,所有责任都将由厂商承担。
家电专家:
节省过度就是危险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家电室钱宇工程师表示,许多消费者“家电不坏就不扔”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在使用家电方面“过度节省就是危险”。虽然一些长期使用的家电,其功能性表现得还算比较良好,但其中的部件已经处于严重老化状态。以电视机为例,长时间使用的部件在氧化作用下会发生老化,使得相关部件发生短路。电线长期受热还会使绝缘层破损,发生漏电。电视机的爆炸主要来源于荧光屏。新出厂的荧光屏上都会有防爆层,但随着长时间使用,这些防爆层就会脱落,导致在特定条件下发生爆炸。这些“超龄家电”很可能就是摆在家中的“定时炸弹”。新报记者崔楠
目前部分家用电器国际标准使用年限
黑白电视机10至12年
彩色电视机8至10年
电熨斗9年
电暖炉18年
电热毯8年
电饭煲10年
电冰箱13至16年
个人电脑6年
电风扇16年
煤气炉16年
电热水器12年
洗衣机12年
电吹风4年
微波炉11年
电动剃须刀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