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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窃贼偷车的截图打印成3份,贴在楼口,就像在抓通缉犯。”昨日下午3时许,市民崔先生拨打本报热线28201234,称所居贵都大厦自昨日开始,就出现了3张截图,由于图片上既无公安机关的声明,也无盖章,崔先生猜测张贴截图属于个人行为,并对其合法性产生了质疑。
记者昨日在贵都大厦的楼口看到了这3张打印截图,图片记录了一名男子正在撬盗一辆自行车的全过程,画质不错,甚至可以看出男子的样貌神态。看到截图,很多来往楼内居民表示,楼下近期确实有人丢过电动车,但小偷并未落网。“这些图像是从物业监控录像上截取的,但不知是谁张贴的。”崔先生表示,图片若非警方张贴,则可能是个人所为。对此,很多居民认为,这样做并不能将小偷绳之以法,仅仅可能是在通过一种方式进行宣泄,并利用这样的截图去震慑盗贼,让他们不敢肆意行窃。随后,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寻找贴图人的踪迹。该物业公司的魏经理表示,2月26日凌晨,他们小区丢了6辆自行车。当时监控录像记录下了这名小偷作案的全过程,在征得属地派出所的同意下,他们才贴出了此图。目前属地派出所已经将监控录像取走,案件正在侦查当中。
对个人通缉盗贼的做法,本市张盈律师事务所的王世清律师表示,在没法确认这些截图是行窃过程的前提下,张贴他人图像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如果有确凿证据,个人应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破案。另外,个人并无权利在公共设施上张贴各类告示,任何未经许可的张贴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