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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中旬,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界内的一家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刑侦七大队报案称,今年1月9日、2月5日该单位连续发生了两次客户物品在快递过程中被盗的情况。公司领导称,单位有“快递过程中客户物品损毁和丢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的规定,但连续发生物品被盗的事情实属反常,恐怕是内部人所为,所以只能求助公安机关给予协助破案。
刑侦七大队接报案后,围绕快递公司人员情况、工作流程程序、两次发生盗窃案件当时货物分发过程的监视录像进行仔细的分析研究,很快得出了初步判断结果。这判断结果着实让公司负责人吃了一惊,他怎么也不会怀疑到刚刚从总公司调来的分公司经理叶海身上。
“叶海因盗窃被和平分局刑拘了。”无论是叶海的家属还是朋友都不相信,这样一个老实人能做出盗窃的事来?就连当初报案的单位同事也没想到连续两次盗窃手机的人竟然是平时外表憨厚、脾气谦和、人缘良好很受尊敬的叶海。
叶海六年前入职这家快递公司,经过自己辛勤努力和忠厚的人缘,很快升为分公司的主管,先后任西青、武清以及其它等分公司经理,工资从900余元随着职务变迁长到4000余元。34岁的叶海夫妻和睦,家庭温馨,虽然结婚10年,由于当时岳母有病、父亲退休,善于筹划的叶海说服了妻子和父亲放弃马上要小孩的念头,直到自己工作比较稳定了才要小孩。但是感情不能抹煞事实,叶海的盗窃嫌疑越来越清晰。2009年2月23日,叶海被带到了刑侦七大队。在充分的事实面前,经过心里煎熬和思想斗争,叶海供述了2009年1月9日、2月5日两次趁公司快件分发环节的疏忽盗窃客户快件手机的犯罪事实,主动交待了被盗三星U808E型手机的藏匿地方,并万分懊悔的交待了犯罪动机的产生过程。
2008年底,叶海与公司的合同到期自因为应该续签。没想到公司以业绩不佳为由不再与叶海续签合同。叶海知道言外之意就是意味被公司“炒了鱿鱼”,而且“不续签”和“解除”合同虽结果一样,但是“不续签”合同公司可以躲避《劳动法》的有关约束,叶海却无办法和机会用《劳动法》的有关条款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不善与上司沟通关系的叶海面临失业,想到刚刚满月的孩子,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滋味。回到家中,妻子和年老的父亲得知情况后,苦苦相劝,叶海面对家庭的窘境犹豫了。最后决定忍气吞声与公司商谈,总算保住了自己工作权利,2008年底到了和平分公司当了一名普通员工。
2009年1月分总公司分发去年奖金,又没有叶海的,老实憨厚的叶海力争但没有得到结果。从此,他不再把工作当作实现自我价值的手段了,不再看重工作成就了,只把这份工作看成谋求生存的无奈了。他开始谋求报复。叶海以自己对业务的熟悉,很快发现和平分公司在分发快件环节的疏忽,他趁分发工作时间紧,把本不属于自己的快件装进了自己的包里,而且一时难以发现,事后又无从证实。就这样,他大大方方地把贵重物品盗窃得手,盗窃得手后的叶海看着盗窃物品心里并没出气的感觉,从来也没有把盗窃物品看作外财,而是尽快扔掉盗窃物品心里才踏实一些。
原来那个善良厚道的叶海现在只剩下了悔恨的眼泪。叶海现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李鹏 治安)